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《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开展新生入学“阳光分班”工作的意见》精神,2012年8月24日,南芬区教育局召开了“小学一年级新生阳光分班” 工作会议,决定从2012年秋季在全区小学范围内首次开展新生入学“阳光分班”,各小学校长参加了本次会议。
会上,要求各小学本着公平公正、公开透明、强化监督、严肃问责的原则,严格实施小学“阳光分班”,使“阳光分班”逐渐趋于制度化、规范化,使小学“择班”现象得到遏制,营造有利于教育健康发展、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环境和舆论氛围。具体实施突出“四个明确”:一要明确分班程序,确保分班过程前期工作公开透明。科学搭配教师、均衡组合学生、合理设定班额;二要明确现场抽签流程及要求,确保分班工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;三要明确现场分班时间,确保“阳光分班”同步进行;四要明确后报到学生及中途转入学生分班办法,确保“阳光分班”工作有始有终。区教育局将会同人大、政协、纪检等部门及家长代表监督整个分班过程。全区“阳光分班”仪式,将于2012年8月31日进行。